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邓浪范质惠)近日,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,灵活审慎运用执行措施,圆满高效执结一起涉及两家民营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,不仅及时为申请执行人兑现了胜诉权益,同时最大限度减少了对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,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。
据了解,益阳某公司与广东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并签订采购订单,由益阳某公司向广东某公司出售电池及DC座产品,合同签订后,益阳某公司按约交付货物,但广东某公司一直未按约定支付货款。在多次催款无果后,2023年12月,益阳某公司将广东某公司诉至赫山区法院,2024年2月,经审理判决,广东某公司需限期偿还益阳某公司货款1576725元及相应违约金。判决作出后,广东某公司不服,上诉至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,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判决后,广东某公司仍未履行偿还义务,益阳某公司向赫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为贯彻落实“三高四新·法治护航”专项行动要求,充分发挥涉企案件办理“绿色通道”功能,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、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,责令其尽快履行偿还义务,同时考虑到被执行人为民营企业,如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,不利于企业生产经营。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,早日实现其胜诉权益,执行干警多次向被执行企业负责人释法明理,告知其不履行判决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及相应的执行惩戒风险,希望其主动履行义务。最终,被执行人通过权衡利弊后履行了全部案款。案款到账后,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将案款发放给了申请执行人。至此,该涉企案件顺利执行完毕。之后,申请执行人为赫山区法院执行局送来一面锦旗,对执行干警高效执行、全力护航企业发展表示衷心感谢。
该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历时7天,赫山区法院通过涉企执行“绿色通道”,跑出执行“加速度”,不仅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利益,也助推了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。下一步,赫山区法院将继续树牢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的司法理念,全力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,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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